巴中市文明城市建设与评价特色测评指标体系
城市是指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居的地方(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、镇)。从功能上看,城市包括住宅区、工业区和商业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;从设施上看,主要包括居民区、街道、医院、学校、写字楼、商业卖场、广场、公园等公共设施;从特征上看,主要表现为人口集中、工商业发达、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,是周围地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文明是指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,以及到达这一状态的过程。城市的形成,是人类社会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上文明成果的积淀,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和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。城市的文明程度是社会文明、社会和谐在城市的缩影,是社会文明、社会和谐在城市的集中表现。城市文明作为社会文明、社会和谐的聚焦,在根本上标示着人类社会发展所达到的文明程度,而文明城市的判定和命名则是对城市文明程度状态和特征的表征。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地区,文明城市的评判标准和评判方式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,并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改进,使之更好地反映该时代社会文明的特征和状态,更突显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,使之成为承载和展示社会和谐、促进社会发展的理想样式。
文明城市(城区)称号是反映一个城市(城区)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我们认为当代的文明城市是指社会与经济全面进步,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(城区)。创建文明城市本质上是在更高层次、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不断向前发展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实现中国梦的具体实践。
为了推动全国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中央文明委于2004年制订了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(试行)》,其后又做了修订,最近一版是2011年版。四川省根据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制订了《四川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,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文明城市的创建和测评工作。2013年,巴中市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城市。
成功创建文明城市不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终点,而是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过程。特别是十八大以来,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心有了重大调整,也赋予了文明城市建设新的内涵。如何与时俱进,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成果,提升巴中市的文明水平,打造城市的特色与个性,成为了摆在巴中市市委、市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。为此,巴中市文明办委托我们开展了《巴中市文明城市建设与评价特色指标体系》课题的研究与设计工作,为巴中市文明城市的建设与评价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。
课题组从2013年12月开始预研,2014年2月正式立题。近一年时间来,课题组广泛收集资料、深入开展理论分析,三次赴巴中市、六次赴省内外优秀文明城市进行考察调研,召开了21次研讨会,经过充分沟通、深入论证、反复修改,于2014年10月完成了本课题的研究,形成了最终成果。该成果由指标体系、指标体系解读、模糊综合评价三个部分构成。该评价体系在继承原国评、省评指标体系基本要求的基础上,立足巴中市情、创新体系结构、采用模糊综合评价,构建计算分析模板,形成了具有较强针对性、实用性和易操作性的完整方案。